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流程
一、平时个别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所在党支部为其开具证明
2、凭党支部证明,党员到党总支(分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党员持党总支(分党委)介绍信到组织部转移组织关系
(1)校内:持组织部介绍信到所去党总支报到
(2)校外:
省内:持介绍信到所去单位报到或到县以上组织部转移组织关系再到工作单位报到。
省外:持学校组织部介绍信去省教工委组织部转移组织关系(学校组织部代办),然后到所去县以上党委组织部转移组织关系再到工作单位党组织报到或直接去工作单位党组织报到。
二、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1、组织部:发放《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 (省内、省外分别填表);
2、党总支(分党委):核查毕业生党员情况:
(1)毕业生党员人数: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2)工作单位落实情况;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
(4)党总支(分党委)组织人员填写《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并及时交组织部。
3、组织部:
(1)核对毕业生党员情况;
(2)组织人员集中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内由学院填写 ,省外由组织部集中填写);
(3)组织部分发组织关系介绍信 。
4、党总支(分党校):
(1)到组织部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2)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到毕业生党员手中。
三、补办党组织关系手续:
1、如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写有错误,党员可退回已开的介绍信,重新开写组织关系介绍信。
2、如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党员在退回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说明原因。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组织部可重新为其开写组织关系介绍信。
3、党员如果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说明原因和符合规定的前提下(6个月以内),组织部可为其重新开写组织关系介绍信。
4、补办组织关系时,党员先找所在党总支,然后持党总支证明再到组织部联系补办事宜。